2006年2月1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组织协调各方 及时处理信访
辛方

  杭州市信访局针对信访件交办中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,决不推却,积极主动组织协调。
  刀茅巷泰和苑4幢1单元502室住户单某来信反映其因旧城改造需要,于1995年9月27日与拆迁人原杭州市房产经营公司签订拆迁协议,将其原座落于刀茅巷47号,建筑面积为29.91平方米私房(非住宅)拆除,实行产权调换。1998年4月回迁安置在泰和苑1幢2单元103室,但2000年7月5日市房管局给其办理了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证,单某要求市政府协调并予纠正,以维护其合法权益。为此,信访局前后2次召集市规划局、房管局、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进行协调,并多次到现场了解,证实单某反映情况属实,使该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。
  华东家具市场将门口广场、人行道出租开办马路市场,几十个摊位,高音喇叭宣传到晚上11点,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。信访局接到投诉后第二天就会同市、区行政执法局,区工商分局、局城管办、辖区街道等单位现场办公,当场确认其为违法市场,第三天就由执法局牵头,工商、城管、街道、公安配合,及时予以清理。